臺南市學甲國小統合視導資訊教育執行檢核表
項次 |
項
目 |
評估指標 |
自評 |
訪視 |
學校說明—佐證資料 |
一、教學環境及合理使用(24分) |
(一)自由軟體應用推廣(6分) |
1.自由軟體應用於教學上融入領域數量達成數: (1)融 入3個領域或重大議題以上,得4分 (2)融入2個領域或重大議題,得2分 (3)融 入1個領域或重大議題,得1分 (4)融 入0個領域或重大議題,得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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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電腦課四個年級中有三個年級課程使用自由軟體。
2.英語課教材使用Openoffice製作 3.利用Openoffice製作社會科教材 |
2.自
行辦理全市或區域性自由軟體推廣活動(如座談會、工作坊、競賽…等)者: (1)有 辦理,得2分 (2)無 辦理,得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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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教學電腦人機比(3分) |
教學電腦人機比:學生數/教學電腦數(不含行政電腦)。 (1) 達5:1以下者,得3分。 (2) 達6:1以下者,得2分。 (3) 達7:1以下者,得1分。 (4) 未 達7:1者,不計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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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列: 1.全校總學生數=347人 2.教學電腦數(從 財管系統佐證)=104 人機比:347/104=3.33 個人電腦1 個人電腦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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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資訊教學設備與使用狀況(8分) |
1.電腦教室或e化分組教室、e化專科教室每
班每週平均使
用率: (1) 1.5節以上(4分) (2) 1.0節以上(3分) (3) 0.5節以上(2分) (4) 0.4節以上(1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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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電腦課10節英語課22節共32節。班級數15班。
2. 32/15=2.13節 電腦課表 英語課表1 英語課表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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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電子白板(含
虛擬電子白板) 或其他資訊教學設備使用率(筆電、平板電腦…): (1) 1.5節以上(4分) 。 (2) 1.0節以上(3分) 。 (3) 0.5節以上(2分) 。 (4) 0.4節以上(1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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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班班有電子白板及單槍,所以幾乎每節課都會使用到電子白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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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資訊倫理(7分) |
(1)有辦理學生資訊倫理宣導活動者,得2分。 (2)有辦理家長資訊倫理宣導活動者,得2分。 (3)有辦理教師資訊倫理宣導活動者,得2分。 (4)有參與本市或教育部資訊倫理 種子教師工作坊或網路素養線上 數位學習課程,得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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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對教師及學生宣導。
2.對家長宣導。 3.對教師及學生宣導2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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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教學及應用推廣(40分) |
(一)資訊應用研習人數比例(8分) |
1.校長參與本府所舉辦之「國民中小學校長資訊教育研討活動」且全程(須達6小時以上)出席: (1)全程參與,得5分。 (2)未全程參與, 得3分。 (3)未參與,不給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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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校長及教師至少參與資訊應用研習相關培訓6小時以上人數比率: (1)累計達90%(含)以上者,得3分。 (2)累計未 達90%者,不計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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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google雲端作業及資訊安全
2.moodle網 站試題建置及網路安全宣導 3.數位圖文應用資訊研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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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提升教師資訊融入教學能力(4分) |
教案或教學資源件數比率(需完成上傳至http://content.tn.edu.tw,始能稱達成目標值)。 (1) 90%以上,得4分。 (2) 50%~89%,得3分。 (3) 20%~49%,得2分。 (4) 5%~19%,得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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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學校團隊競賽 (6分) |
學校團隊參與本市與教育部辦理之「101年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典範團隊」
選拔活動: (1) 獲選優勝團隊者,得3分。 (2) 進入複選階段者,得2分。 (3) 依據活動辦法完成初選資料上傳者,得1分。(格式不符、資料不齊、逾時上傳,皆不計 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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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年
度活動參考網址: http://ict100.hc.edu.tw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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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學
生活動競賽 (8分) |
1.學生參加並完成本市網路競賽活動累計人數比率。 (1)50%以上得5分 (2)50%~30%以上得4分 (3)30%~20%以上得3分 (4)20%~10%以上得2分 (5)10%~5%以上得1分 2.辦理校內學生資訊教育相關競賽活動項次。 (1) 2項次以上得3分 (2) 2項次得2分 (3) 1項次得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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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參與全國性競賽得獎(8分) |
師生參加全國主題(專題) 或國際主題(專題)或網頁競賽或教育部主辦(不含補助案)資訊教育類之
競賽作品得獎數 (1) 4件(含)以上得8分 (2) 3件得6分 (3) 2件得4分 (4) 1件得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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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「資訊教育創新特色」(6分) |
自行發展並推廣各校在教學上應用資訊科技特色 (1)自行發展各校在教學上應用資訊科技特色者,得2分。 (2)推廣分享至其他學校者得1分,成效良好者得1分。(共2分) (3)參 加本市辦理推動資訊相關專案計畫,得2分。 |
2分 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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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學甲國小資訊特色 2.學甲國小英語村(開放遊學,資料共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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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數位應用機會均等(5分) |
(一)結合鄰近大專院校或民間團體等支援學校
提升數位應用機會均等(3分) |
結合各界資源辦理數位應用之件數(3分) (1)達3件(含)以上者,得3分。 (2)達2件-3件者,得2分 (3)達1件者,得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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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供活動辦法、實施計畫等相關文件,以
及數據彙整表供抽查(結合公私部門資源均可採計,但學校資訊志工、數位學伴不納入計分)。 |
(二)推動提升民眾資訊應用能力及數位關懷等
工作。(2分) |
規劃辦理(含
合作辦理)民眾資訊應用課程之學校: 1.非數位機會中心: (1)達4小 時(含)以上者,得2分。 (2)達3小 時(含)以下者,得0分。 2.有接受營運經費補助之數位機會中心學校 (1)達30小 時(含)以上者,得2分。 (2)達29小 時(含)以下者,得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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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全民數位學區(12*3=36小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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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網路基礎環境建設與營運(31分) |
(一)資訊安全環境整備(18分) |
1.參加「國中、小學資通安全管理實施原則」校園內部稽核得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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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教育部辦理之教育體系資安通報演練時效: 完成聯絡人資料更新及演練之通報作業, 且平均通報時效在1小時內(含), 得3分;4小時內(含),得2分;24小時內(含),得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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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連線學校之網站的弱點檢測完成回報資訊中心者,得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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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配合教育部或教育局資通安全推廣活動。 (1)學生及老師的參與率分別達50%(含)以上,得5分。 (2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49%(不含)-30%,得3分。 (3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29%(不含)-20%,得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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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-6年級學生參加 189/347=0.54 2.老師參加的部分 17/32=0.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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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學校自辦資通安全推廣活動 (1)學生及老師的參與率分別達50%(含)以上,得4分。 (2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50%(不含)-35%,得3分 (3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35%(不含)-20%,得2分 (4)學生及老師參與率分別達20%(不含)-10%,得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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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15普通班(15*1.5+1=23.5)加三班特教班(3*2=6)共29.5名教師編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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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網路維運 (9分) |
1.網路管理人員的教育訓練(至少六小時之課程),以上者,得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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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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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學校網站之首頁具備支援IPv6通訊協定,得2分 學校的DNS具備支援IPv6通訊協定服務能力,得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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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V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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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學校之校園網路服務平均月可連通率 (1)98%以上,得3分。 (2)98%~95以上,得2分。 (3)95%~93以上,得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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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第一季 100% 2012第二季 99.8% 2012第三季 99.27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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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校園網路資訊應用及推動(4分) |
(1)確認學校無線網路AP(以NGN配
發AP為主)運作是否正常,若運作正常得2分;不正常,得0分。 (2)業務網路電話有四線以上暢通者,得1分,無者得0分。 (3)有安裝網路電話閘道器並註冊中心VoIP號碼(**009或***009)者,得1分,無者得0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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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其他 |
學校資訊相關業務推行自陳說明(不配分) |
學校若在當年度有上述要項指標(項次一~四)未列之資訊教育
相關推行計畫或實施成效,可陳述於此部分,以供訪視委員參酌給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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